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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障局开会了:对这些行为重点查!零容忍!

发布时间:2019-05-16

自去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,黑龙江省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135所,定点零售药店4812所,合计拒付或追回医保资金1181.2万元。

2019年,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将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,杜绝侵害人民群众的“救命钱”,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,合法合规地赚取“良心钱”。

对欺诈骗保“零容忍”

对定点医疗机构,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,一律解除服务协议:
(1)通过伪造医疗文书、财务票据或凭证等方式,虚构医疗服务“假住院、假就诊”骗取医保基金的;
(2)为非定点医疗机构、暂停协议医院提供医疗费用结算的;
(3)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;
(4)被吊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《营业执照》的;
(5)拒绝、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;
(6)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的。

对定点零售药店,发生以下违约行为的,一律解除服务协议:
(1)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;
(2)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的;
(3)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;
(4)协议有效期内累计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;
(5)被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营业执照》的;
(6)拒绝、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;
(7)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的。

同时,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,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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